新年期间宝鸡交警建议“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
  时间: 2024-02-12| 作者: 新闻资讯/span>

  为保证新年期间我市辖区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疏通、有序,全力保证人民群众安全快捷温馨出行,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布"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建议,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路途交互与通行法规,安全标准文明出行。

  一、自觉饯别文明交通,安全出行。自动礼让斑马线,坚决摒弃酒驾、三超一疲惫和机动车乱停、乱放、逆向停放、不礼让行人及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晚年代步车、助力车等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横穿、不合法载客以及行人闯红灯、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翻越阻隔护栏等交通陋俗。

  二、自觉将机动车(含摩托车)标准停放在机动车泊车泊位上,不占用车行道、应急道、消防通道、人行道、盲道,并做到“按位、共同朝向” 泊车。非机动车(含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路沿石以上非机动车泊车泊位上。

  三、骨干路途两边、路途拐弯处请不要任意泊车,街面、门前停放不堵占消防通道。根绝占道运营,撤销马路商场,进步路途通行才能,保证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通道交通疏通。

  四、标准公共自行车、同享自行车的骑乘与停放次序,保证公共自行车、同享自行车不影响人车安全疏通出行,在泊车位内有序停放、头尾共同。

  五、出行需暂时泊车上下客时,应挑选正真合适的泊车点,并留意别人的安全,不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会影响别人通行的地址,暂时泊车要做到快上快下。

  六、养成杰出交通习气,积极自动合作公安交管等部分作业,遵守办理。遇细微交通事故快处快撤快赔,不长时刻占用共用车道,并自动劝说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离别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自觉饯别文明。

  人人需求文明交通,交通需求人人文明。文明交通,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一同为经济社会平稳运转和人民群众夸姣出行奉献自己的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