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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8-05 07:34:39 | 作者: 按护栏用途分类
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菲)电梯的依法监管、安全运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现代快报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截至目前,盐城市共有各类电梯5.66万台,电梯使用单位7000家,维护保养单位166家。从2018年至2022年,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2月1日起,《盐城市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盐城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具体范围依照国家规定的特定种类设备目录确定。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不适用本条例。
《条例》表明,电梯选型配置应当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符合国家、省有关规范和标准。电梯生产单位经依法许可后,方可从事生产活动。电梯生产单位理应当具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场所和检验手段,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生产,并接受国家规定的监督检验。电梯生产单位理应当对其生产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安装消防电梯应当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和消防电梯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救援、消防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居民建筑、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等安装电梯,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电梯土建工程质量不符合有关标准的,负责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的部门不得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验收合格证明。电梯土建工程防渗漏保修期限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可以少于五年。
盐城市支持合乎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通过房子安全性论证,符合建筑结构、消防等标准和要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土建工程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批通过的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施工。电梯安装单位理应当在土建验收合格后进行实施工程,建筑设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新安装的电梯,建设单位理应当在电梯机房内安装空气调节器。新安装的乘客电梯,建筑设计企业应当安装具有安全管理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等功能的智能化装置,按照规定开放统一接口。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新安装的乘客电梯还应当安装具有人工智能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设施。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入使用的乘客电梯没有安装运行管理智能化装置或者视频监控设施的,在重大修理或者改造时,电梯使用单位可以按照前款规定予以加装。
电梯安装、重大修理或者改造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电梯施工单位将钥匙、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等移交给电梯使用单位,即为交付使用。电梯施工单位理应当在交付使用前采取措施防止电梯被擅自使用。电梯使用单位理应当将施工单位移交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存入安全技术档案,并妥善保管。电梯生产单位应当明确电梯的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质量保证期限自监督检验合格起不得低于五年。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存在质量问题的,电梯生产单位应当负责免费修理或者更换。
《条例》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进行修理、改造的,应当事先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理由、内容、经费预算、实施工程单位选择方式等,并进行公示,征得电梯所有权人同意后实施。电梯修理、改造和维护保养费用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电梯使用单位为物业服务企业的,电梯维护保养费用由电梯所有权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住宅电梯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事故隐患,需要修理、改造的,可以依法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资金使用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告知申请人。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相关费用,政府可以给予补贴。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盐城市首次开展维护保养业务前,应当将单位名称、负责人、资质、住所、作业人员、应急救援电话等信息书面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本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本市设置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作业人员。未经电梯使用单位书面同意,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擅自转包、分包维护保养业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以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揽维护保养业务。
车站、机场、医院、学校、商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可以优先委托电梯生产单位实施维护保养,并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增加维护保养频次和维护保养项目。
鼓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采用信息化技术,建立无纸化维护保养记录系统,对电梯维护保养行为和维护保养质量实施过程监控。使用无纸化电梯维护保养记录系统的维护保养单位,不得更改原始数据,保证储存数据真实有效。
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修理、改造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确定的报废条件的,电梯使用单位理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在报废后三十日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报废电梯不得转让、销售或者再使用。
《条例》强调,盐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电梯应急救援体系,纳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完善电梯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安排电梯安全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用于电梯安全救援等工作。
盐城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电梯救援应急预案,保持专用应急救助电线二十四小时畅通,建立全市统一的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组织、指挥、协调本市电梯应急救援工作。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电梯安全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支持和配合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运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执行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调度指令;未及时响应调度指令的,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可以就近调度其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救援。被调度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并及时向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反馈救援和故障排除情况。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接受调度指令,对非本单位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救援的,被救援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保障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运行,及时响应乘客被困报警;接到困人故障报警后,应当立即通知维护保养单位并协助实施救援,并采取一定的措施安抚被困人员、救助受伤人员。发生电梯事故的,电梯使用单位理应当立即通知维护保养单位组织排险救援,同时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因电梯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已经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电梯使用单位理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理应当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除不可抗力外,接到乘客被困通知后,应当安排具有电梯修理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抵达现场,并实施救援。现场救援完成后,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理应当对电梯进行检修,排除故障;难以及时排除故障的,应当通知电梯使用单位停用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