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期间宝鸡交警建议“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
为保证新年期间我市辖区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疏通、有序,全力保证人民群众安全快捷温馨出行,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布"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建议,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路途交互与通行法规,安全标准文明出行。
一、自觉饯别文明交通,安全出行。自动礼让斑马线,坚决摒弃酒驾、三超一疲惫和机动车乱停、乱放、逆向停放、不礼让行人及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晚年代步车、助力车等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横穿、不合法载客以及行人闯红灯、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翻越阻隔护栏等交通陋俗。
二、自觉将机动车(含摩托车)标准停放在机动车泊车泊位上,不占用车行道、应急道、消防通道、人行道、盲道,并做到“按位、共同朝向” 泊车。非机动车(含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路沿石以上非机动车泊车泊位上。
三、骨干路途两边、路途拐弯处请不要任意泊车,街面、门前停放不堵占消防通道。根绝占道运营,撤销马路商场,进步路途通行才能,保证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通道交通疏通。
四、标准公共自行车、同享自行车的骑乘与停放次序,保证公共自